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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担保公司获得法院诉讼担保资格
信息来源:恒基担保  发布时间:2010-1-29 1:11:48  浏览量:146
继去年底首次公布担保公司的诉讼担保准入“门槛”后,东莞中院昨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共有五家担保公司获得授权,被准予参与东莞中院受理案件的诉讼保全担保业务。
  据了解,经东莞中院授权参与诉讼担保业务的这五家担保公司,分别为东莞市纪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市嘉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市汇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市远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安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目前,东莞中院立案庭正草拟相关法律文书,将于近期查封上述担保公司自愿提供的担保财产。

  记者还从中院了解到,此名单经确定后,所有在东莞中院参与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如果要申请办理诉讼担保业务,就必须通过这五家公司进行。另外,中院还表示,今年符合中院选择标准的仅这五家担保公司,且年内不再增加。

  东莞中院对担保公司的筛选标准主要为:在东莞市注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已实际与商业银行开展贷款担保业务;银行自有可支配存款每月余额不少于300万元;自愿向中院提供自有财产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存款或经法院入册评估机构评估的等值不动产或其他证券财产,供法院查封冻结。其中,最后一项准入条件为最重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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